南阳市住建委便民利民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

事项
名称

办理依据

基本
流程

受理
单位

申请材料

收费
标准

办理
时限

南阳市住建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3、省住建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窗口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窗口发证 市住建委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证明;需拆迁的拆迁进度手续;4、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包括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备案;7、资金证明(或保函)、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材料;8、工程担保手续或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9、以上资料齐全,出具现场踏勘通知书。
无收费 法定时限:15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南阳市住建委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4、《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建建【2015】49号);5、住建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窗口受理—审核—审查结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批后公告—备案打证、窗口发证 市住建委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相应附件资料(包括综合资料,人员资料,所需资料原件经扫描制成的电子文档)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增项、升级的不用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首次申请的不用提供;换证的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仅需首次申请的提供);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合法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首次申请的不用提供);6、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仅需首次申请的提供);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首次申请的不用提供)。
人员资料(第二册)
1、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3、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5、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6、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首次申请的只需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7、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增项的提供)。
无收费 20个工作日(不含上网公示时间)
南阳市住建委 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4、《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5、《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6、《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网上公示—窗口发证 市住建委 新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提交材料要件
1、申报表(一式四份);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原件或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件、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6、拟开发项目资料;7、《河南省房地产政务与服务平台系统》数据上报。
晋升房地产开发资质需提交材料要件
1、申报表(一式四份);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企业章程或复印件;5、上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6、企业法人、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7、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表、主业技术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的复印件;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复印件;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10、竣工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及两书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需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12、承诺书。
无收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南阳市住建委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2、《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3、《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豫建【2014】43号);4、《南阳市住建委关于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宛建公【2016】7号)。 窗口受理—现场勘验—审核、审批—网上公示—省厅打证、窗口发证 市住建委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证书;4、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5、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6、相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法律文件、《压力容器使用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残液处置方案及措施(瓶装燃气经营企业);7、供气协议书或者供气意向书;8、燃气质量检测报告(三个月以内的);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和抢险车辆及设备名录,企业服务规范等;10、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工伤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注: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无收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