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应急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建〔2016〕221号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应急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住建委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宛气攻坚办《关于印发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6〕44号),市住建委制订了《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应急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应急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7日
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应急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有效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宛气攻坚办〔2016〕44号),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协同配合、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健全并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应急反应机制,在重污染天气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完成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准备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治理职责,制定本辖区职责范围内所监管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源项目台账,根据本工作方案规定应急响应级别,列出工程项目停工应急响应优先次序,并责令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暂停施工各项准备工作。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委成立应对重度污染天气建设系统应急管理指挥部,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汪天喜任指挥长,市住建委副主任张淼、市住建委总工王李宛、市住建委副调研员孙英合任副指挥长。下设办公室及建筑、市政、内河、公用事业四个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办公室,彭新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雾霾等重度污染天气条件下全市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工作。建筑分指挥部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雾霾等重度污染天气条件下全市建筑工程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工作;市政分指挥部设在城建科、具体负责雾霾等重度污染天气条件下全市市政工程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工作;内河分指挥部设在内河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雾霾等重度污染天气条件下中心城区3条内河改造工程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工作;公用事业分指挥部设在公用事业科,具体负责雾霾等重度污染天气条件下中心城区公用事业工程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市政府《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一)IV、III级响应措施
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工地要严格落实“六全”措施,即:“施工现场全围挡,工地物料全覆盖,施工路面全硬化,运输车辆全冲洗,施工工地全部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裸土全覆盖”。
(二)Ⅱ级响应措施
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工地要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三)Ⅰ级响应措施
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工地全部停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下建设工程施工预防和应急响应工作组织领导,并督促本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设工程项目做好应急应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文明施工意识,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
(三)严格处罚管理。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对不按规定停工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视情节严重对施工企业处以警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全市通报批评、罚款、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措施,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四)近期重点任务。根据宛气攻坚办《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关于印发南阳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暨错峰生产污染管控方案的紧急通知》(宛气攻坚办〔2016〕49号),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建设工程项目立即启动Ⅲ级相应措施并进入重点防控阶段,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本方案要求做好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