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

2、承担保障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监督落实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

3、履行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职责;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造价和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检测等建设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家、省、市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城市拆迁工作,指导中心城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城镇拆迁安置工作。

6、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对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进行资质初审和申报。

7、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设施等(不包括产业聚集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后评价工作;负责筛选、审查、报批城建发展项目。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南阳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等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违法违规案件。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市建筑业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10、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和创新及建筑节能推广工作。

11、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措施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住建委直属所属管理单位16个,其中:全额供给事业单位6个:房屋征收办公室、城中村及旧城改造、安全监督站、一体化示范区、墙改办,住房保障中心。差额补贴预算单位5个:油田办、鸭河办、质监站、定额站、建设科技推广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个:发承包交易中心、建筑设计研究院、市政总公司、污水净化中心、经济适用房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doc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766.8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16,961.25万元,增长58.88%。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市道路建设和污水、污泥处理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44,237.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4,237.8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31,14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16万元,占2.49%;项目支出30,371.87万元,占 97.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5,766.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16,961.25万元,增长58.88%。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改造建设和污水、污泥处理费用增加使2017年的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7.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54.0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49.41万 元,下降38.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部分道路建设是政府基金拨款,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44.39万元,占0.8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56.34万元,占0.33%;节能环保(类)支出 3,474.06万元,占20.65%;城乡社区(类)支出 13,113.92万元,占77.93%;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38.50万元,占0.2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16万元。与2016年相 比,减少69.51万元,下降8.24%。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节省开支。其中:人员经费719.87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 54.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86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制定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用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制定了招待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16万元,占23.68%,完成预算 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43万元,占 66.23%,完成预算的9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20万元,占10.09%,完成预算的100.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6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5.1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河南省建设厅文件豫建科【2017】13号文件临时参加出国培训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为0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43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7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制定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用车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召开的大型建设会议和百城提升、扬尘治理会议的开支。

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8个、来访人员2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推进

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打好“四张牌”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为做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作为转型发展、民生改善的引领工程、保障工程在全市推开。唐河县、西峡县是省定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示范县,方城县、社旗县是市定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示范县。今年以来,各县都成立了高规格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百城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18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建立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库,完成融资平台建设。止目前,全市十县共谋划项目1534个,总投资2696亿元,建立融资平台87个;今年全市十县计划开工项目541个,总投资390.9亿元,已完成投资292.62亿元,占投资总额75%,融资到位资金219亿元。

⑵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市政道路建设。目前, 北京路南延、独山大道北延等道路建设已按建设时序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完成百里奚路、关帝庙路(鼎盛路)人行道透水铺装40320m2,完成中达路、光武路、范蠡西路雨污分流改造2000余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南阳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批复,2017年我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计划采取PPP模式融资建设新东路和北京南路,止目前,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10月24日完成可研评审,待发改部门批准后即可进入设计阶段。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PPP实施方案的编制、土地组卷报批和设计招标工作,预计明年年初可确定社会投资方。南水北调水厂建设,麒麟水厂、龙升水厂已完成土建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今年年底前可实现建成通水。集中供热工程,城市集中供热完成新建、续建供热管网48公里,新建、改建换热站58座,新增供热面积590万平方米,供热覆盖率达到50%,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污泥处置项目建设,污泥处置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已正式进入商业运行。

⑶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

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年省下达我市新开工2480套,基本建成10000套,竣工分配4549套。截止11月底,新开工2480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9362套,基本建成率93.62%,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竣工分配4614套,分配率101%。新开工项目中,实物安置809套,货币化安置1671套,货币化安置率67.4%,已实施1671套,货币化安置完成率100%。公租房分配管理。一是公租房资格审核。2017年,共接听群众咨询电话367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2830余人次,受理公租房资格申请1362户,经严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的790户;二是公租房接收分配。2017年积极协调接收公租房594套,并以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公证、公开分配。三是公租房管理。对部分公租房存在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问题,及时协调并督促企业进行维修,累计维修568户。四是公租房动态监管。对2016年分配入住的440户租户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摸排率达到93%以上。调查中,发现违规租户10户,并对其做出了退房处理,其中,6户已退房,4户家庭正在办理中。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省政府分两批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265户,我市按照“应改尽改”的工作要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195户。

⑷强力推进小城镇建设

“四镇”建设。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做大做强做美小城镇,充分发挥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对《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镇、中心镇、特色镇、美丽宜居小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四镇”建设的考评标准和考评细则。特色小镇创建。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国特色小镇创建申报工作。其中镇平石佛寺镇荣获全国特色小镇称号。传统村落。组织开展第五批传统村落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第五批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区推荐,报请规划、文化、文物、财政、国土、农业、旅游等部门同意,推荐镇平县石佛寺镇大仵营村、南召县云阳镇铁佛寺村石窝坑自然村等22个村落申报河南省第五批传统村落;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依据各县区上报申报2018年传统村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上报情况,报请财政、规划部门同意,对镇平县石佛寺镇大仵营村、淅川县盛湾镇土地岭村等10个村落申报了2018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镇平县石佛寺镇大仵营村、淅川县盛湾镇土地岭村等6个传统村落已经省住建厅公示,待资金下拨后专项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三县两场(厂)建设。止目前,在2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中,除滔河乡1个污水处理厂因新集镇居民未整体搬迁入住,收集污水量很少,无法运行外,其它均已经进入正常运营;29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含中转站),已全部由北京首创集团运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两侧、唐白河、淮河流域36个乡镇,目前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7个,正在在建设1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编制完成了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专项规划,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了“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标准,全市共配备农村保洁员96072名,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⑸房地产开发建设平稳过渡

房地产开发建设。止12月底,我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8.36亿元,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27.91亿元;房屋施工面积2934.9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590.34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208.69万平方米;房屋销售面积509.6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67.0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92.12亿元,其中:住宅销售额116.82亿元。资质办理。全市房地产企业已发展到478家,其中一级资质9家、二级资质36家、三级资质91家、四级资质176家、暂定资质166家。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2017年度,收缴土地出让金17亿元(含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1.51亿元,保障房异地安置费8839万元,共计19.39亿元;全部办结了18个项目的手续;经整治办批准实施的融资项目46个中,办结9个项目的融资。融资金额8929.80万元。城中村改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有序实施,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四区并对已批准实施的改造项目进行了澄底、梳理。多次组织市规划、国土、四区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代表,对当前的改造工作现状进行座谈和讨论,从规范改造行为、完善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酝酿讨论、总结、分析问题,研究措施,初步形成了《南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南阳市中心城区社会投资人实施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处置办法(讨论稿)》两个文件,已向市政府和住建委多次汇报,现正在进一步完善修订中。

⑹建筑市场管理逐步规范

建筑业发展。止目前,全市共有建筑企业510家,从业人员30万人,一级总承包企业13家,二级总承包企业113家;2017年建筑业产值356亿元,增速8 %。按照中央“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简化办事流程,自2017年2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建筑施工许可和招投标管理等相关业务已下放卧龙、宛城、高新三区。为了进一步加大扶持建筑业力度,市住建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2017年中心城区新开工工程213 项,建筑面积337.8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工程90项,建筑面积135.51万平方米。监督工程覆盖率100%,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合格率100%,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市优质结构工程21项(预评30项),市优良工程8项(预评23项),市“卧龙杯”工程13项,省“结构中州杯”工程13项(预评6项),省“中州杯”工程7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2017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整体形势良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止目前,市住建委已荣获全市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获得奖励资金及10万元奖励,创全国建筑安全最高奖“AAA”标准化示范工地1项,创市级文明工地14项,推荐省级文明工地9项。年底前预计可创市级“文明工地”25项、推荐省级文明工地9项、中州平安杯10项。农民工清欠工作。至12月底,共受理施工班组及农民工投诉266起,涉及农民工3073人,投诉金额2.2亿元,结案165起,清偿金额1.6亿元;向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转办投诉案件54起,解决22起;处理书记、市长留言板43起。扬尘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制,深入开展扬尘攻坚和夜间巡查,扬尘治理效果显著。至10月30日,南阳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已达205天,提前2个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优良天数目标任务。勘察设计。全年,共完成勘察设计项目1087个,建筑面积370.2万㎡。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覆盖率达100%,县区达90%以上;施工图审查合格率100%;在建工程项目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建设工程常用设备及材料参考价发布率达98%以上。

⑺中心城区内河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委承担中心城区三里河、梅溪河、十二里河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梅溪河和三里河因受征迁和大气污染防治影响,截止目前,梅溪河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2%,三里河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1%。十二里因受投资模式改变影响,现工程暂时怠工,项目正在按PPP模式向前推进。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14,31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2017年有部分道路建设走政府型基金账户,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 关运行经费支出54.29万元,较2016年度 增加17.08万元,增长45.88%,原因是道路建设和住房保障会议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期末,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 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