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度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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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 南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

2、承担保障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监督落实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

3、履行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职责;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抗震设防、造价和标准定额、质量监督、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和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除、新型墙材、预拌商品混凝土、工程检测等建设企业的资质审查、报批和年度审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家、省、市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5、组织城市拆迁工作,指导中心城区建设开发中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城镇拆迁安置工作。

6、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对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进行资质初审和申报。

7、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设施等(不包括产业聚集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后评价工作;负责筛选、审查、报批城建发展项目。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南阳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等城市建设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违法违规案件。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市建筑业技术规范并指导实施。

10、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和创新及建筑节能推广工作。

11、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措施和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1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南阳市污水净化中心

3南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4南阳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5南阳市建设工程质检站

6南阳市建设标准定额站

7南阳市住建委官庄工区办事处

8南阳市住建委鸭河工区办事处

9南阳市经济适用房开发中心

10南阳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1南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12南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8217.26万元,支出总计8217.26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8217.26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353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34.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82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78万元,占52.01%;项目支出3943.48万元,占47.99%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80.2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870.99万元,增加-49.45%,主要原因:人员自然减少和城建支队划拨出去。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61.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及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