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住建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住建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建办〔2018〕26号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住建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1日

 

 

市住建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河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出台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按程序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主动公开工程建设标准、建筑节能、墙材革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专业评估、职业资格、培训计划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答复文件内容。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3、建立随机抽查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为重点,及时公开监管检查信息,提高监管效能。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科、村镇科、建管科、城建科、质监站、安监站

4、做好权责清单的调整和公开工作。按时做好权责清单的调整工作,并在政务网同步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牵头部门:人事科、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5、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报表。

牵头部门:财务科,责任部门:委属各单位

6、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城建科、建管科、内河指挥部、设计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相关单位

7、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脱贫攻坚等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村镇科

8、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宣传地方典型经验。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牵头部门:村镇科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9、做好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领域的政策解读工作。聚焦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围绕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相关科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牵头部门:村镇科、保障科,责任部门:经适房中心

10、做好政策制定和解读工作。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原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不断提高解读质量和水平。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在网站建立政策解读平台,相关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发布。

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1、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房地产市场、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市政建设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直属党委、开发科、建管科、村镇科、保障科、城建科、质监站、安监站、市政公司、经适房中心

12、及时回应民生热点舆情。做好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舆情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牵头部门:开发科、建管科、村镇科、保障科、城建科,责任部门:质监站、安监站、市政公司、经适房中心

13、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主管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科、建管科、村镇科、保障科、城建科、质监站、安监站、市政公司、经适房中心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4、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要求,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借鉴推广“受审分离”、“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牵头部门:审批科,责任部门:开发科、建管科、城建科、设计科、质监站、定额站、墙改办

15、及时公开政策落实和阶段性成果。各业务科室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放管服”政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河南政务服务网及时发布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

牵头部门:建管科,责任部门:开发科、审批科、城建科、设计科、质监站、定额站、墙改办

16、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南阳政务服务网申报办理。对尚未实现同上申报办理的事项,要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要件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申报办理,对近期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办理的要列明原因。积极推动部门建设的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接入南阳政务服务网,全面实现服务事项在南阳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

牵头部门:审批科,责任部门:开发科、建管科、城建科、设计科、质监站、定额站、墙改办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能力

17、加强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制定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建设管理意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落实完善实体政务大厅设施、优化窗口服务形象、强化群众监督评价等具体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要向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入驻”、“一次告知”、“一网通办”下“最多跑一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精简高效,清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减证便民”,压缩办事时间、开展并联审批制;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拓展便民服务内容,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全程代办服务、预约办理服务、绿色通道服务、上门服务、邮递服务等。

牵头部门:审批科,责任部门:开发科、建管科、城建科、设计科、质监站、定额站、墙改办

(三)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18、压缩审批时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开压缩审批时间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牵头部门:审批科,责任部门:开发科、建管科、城建科、设计科、质监站、定额站、墙改办

19、实行网上办事大厅等有关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政务服务指南、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牵头部门:审批科,责任部门:开发科、建管科、城建科、设计科、质监站、安监站、定额站、墙改办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0、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不断丰富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政务咨询、热线服务等功能。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1、规范网站管理。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2、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灵活便捷的特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牵头部门:直属党委,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3、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公开。积极组织开展对新条例、新办法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24、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5、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26全面梳理公开内容,按照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及时完成目录动态更新调整。

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