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被住建部确定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

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我省南阳市和郑州市被住建部确定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多渠道供给的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仅能有效缓解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而且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将有力支撑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健康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实现全体人民居有所居,对于推动我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意义重大。

确定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享受政策支持多、力度大。一是土地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自有土地可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技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二是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政策。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商改租、工改租等类型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以及中央给予补助资金支持等。三是金融政策。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投放。四是简化审批流程。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可凭项目认定书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

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对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作进一步细化。我市已全面启动调查摸底和项目谋划工作,加快制定我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做好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