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拟对《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管理工作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南阳人民政府
二、听证内容
《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管理工作。
三、听证会时间
2022年4月25日
四、听证会地点
豫宛宾馆三楼301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1.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29名。其中听证会主持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决策发言人2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南阳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1人),听证代表24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代表2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2名,居委会代表2人,业委会代表2人,市物业协会代表2名、物业服务企业代表2名、业主代表2名,市民代表5人,新闻媒体记者1名)。
2.听证参加人员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原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物业协会代表由相关主管单位进行推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市住建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3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1.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63893869)、网络(邮 箱:nyzjjwyglk@163.com)等形式报名。
2.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至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物业管理科。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3.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7日至4月17日
报名地点:南阳市工业南路719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源 63893869 13213728686
七、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熟悉听证事项,知晓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听证申请人经市住建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2.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南阳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3.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4.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防疫要求,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参加人报名表(点击查看)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