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生活品质,适应南阳副中心城市发展需要,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依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测算,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4.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2025年度计划目标分别为1.1万套、1万套、1万套、1.1万套。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