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落实市七次党代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围绕“12342”工作目标,紧奔南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一条主线”,做优做实项目审批保障、项目资金保障“两大保障”,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商品房销售、建筑业产值增速“三大突破”,做好城市更新、住房优居、建造卓越、乡村和美“四篇文章”,守牢安全生产和廉洁自律“两个底线”,加快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南阳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住建系统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指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生产总值增长“保8%争9%”的目标任务,建筑业总产值达780亿元,增长率不低于20%;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在15%以上;业主委员会(物管会)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节能72%强制标准、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强制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应审查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覆盖率达100%,县(市、区)达90%以上,审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率达100%;争创南阳市杨廷宝勘察设计奖20项;培育发展镇级小城市试点10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主体结构质量合格率、竣工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争创全市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30项,卧龙杯工程20项,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2项,省中州杯7项;争创全市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30项,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16项。

主要任务:

一、强力实施新一轮城建“十大工程”

1.城市更新片区开发。启动 9 个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持续推进 2022 年启动的 17 个片区更新改造项目,继续实施乔官庄中州村等 19 个城改遗留项目。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光武大道、仲景大道和张衡大道高架桥、镇平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长江大道、新东路等 38 条主次干道及 9 条支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打造张衡大道等 5 条精品街提升项目,启动卧龙站出入市口改造工程。规划建设光武西路原煤场空地等 5 处地面公共停车场和百里奚公园等 7 处地下公共停车场。

3.公用设施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污泥处理二期工程、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中州水厂一期工程;新建改建供水管网33.89公里、供热管网30公里,换热站26座、供气管网160公里。

4.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320个老旧小区改造、4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35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开展中心城区城市体检。

二、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

5.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以深入推进“城乡建工集团”为契机,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支持市管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参股在各县(市、区)设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业企业,形成一批在资金、装备密集等方面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南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建筑宛军”。同时支持央企、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南阳市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或项目公司,共同参与南阳重大项目建设。

6.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做好《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的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强化服务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完善绿色通道,扎实推动各项稳企惠企利企政策落实落细,让企业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提升我市建筑行业整体竞争力。

7.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支持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按照“做专做精”原则,引导和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

8.深化建筑业用工制度改革。引导支持建筑业企业和高校开展校企合作,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持规模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企业培训中心,加强岗位培训,发展自有工人队伍,提升技术工人占比。

9.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以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加大对建筑产业科研投入的扶持力度,组织建筑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建设科技项目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积极申报科技专项,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争创国家和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促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

10.持续推动品牌带动工作。以评选“杨廷宝奖”、“中州杯”、“卧龙杯”、“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奖项为载体,充分提高创优秀勘察设计、创精品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支持引导企业创优质精品工程,提升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打造企业品牌。对获得国家、省、市本行业奖项的,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11.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推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全覆盖,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准入、创先评优、动态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12.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承包活动监管,严厉查处设置过高资质、业绩门槛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加强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3.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托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狠抓实名制管理等长效制度落实;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着力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工程担保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三、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4.强化因城施策,提振市场信心。精准指导各地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及时动态调整,持续精准开展购房节、房展会等活动,继续实施人才购房、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发放购房券、契税补贴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以小换大、以旧换新、多子女家庭等改善性住房支持政策,积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商转公、还旧贷新、回购商品房用作保租房和人才房等促消费措施,巩固楼市回暖态势。

15.健全长效机制,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推进落实《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宛政办〔2022〕26号)、《关于促进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宛金〔2023〕4号);印发并实施《南阳市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控监管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市场运行监测、研判、调控、风险处置、专项资金调存等五项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

16.全力推进保交楼,化解市场风险。进一步压实企业

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项目专班包保责任,落实好“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机制,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强化督导服务、调度督办,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强司法打击震慑,规范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程序,提高使用效率,推进金融机构配套融资落实,确保“保交楼、惠民生”专项借款全部落实到位,按照省定时间节点拨款到位、交付到位。

17.加强纳统调度,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市、县两级专项调度联络制度,将全市所有房地产企业和在建项目纳入调度范围,全面监测各县(市、区)所有房地产企业入库、项目开(复)工、投资、销售等情况,全部列为统计、督导和调度指标,指定专人专职,全面统计汇总各项数据,建立日监测、周通报、旬调度工作制度,压实各县(市、区)属地责任;加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确保应签尽签,应备尽备;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月报,与统计部门数据及时比对,科学统筹上报相关数据,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房地产各项经济运行指标目标任务。

18.用好金融政策,助力房企纾困。组织召开银企对接、座谈会,切实落实省、市白名单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题,放宽条件,尽量满足房企融资需求;实施预售资金差别化监管政策,对信用良好的“白名单”企业降低监管资金比例,推广保函置换,允许非重点监管资金由企业自由调用,增加房企流动性,缓解资金压力。

19.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主动发声,引导网络平台、自媒体正面客观发声,多渠道宣传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稳经济、稳增长措施,讲清我市房地产市场风险可控、向好发展的形势。重拳打击自媒体、域外媒体等恶意炒作,唱衰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行为,释放积极信号,引导舆论和预期;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整治,营造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安心居住。

四、守牢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风险底线

20.强化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严格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二书一牌”制度,督促五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质量责任。

21.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与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河南省住建厅关于推广使用质量安全手册的指示精神,加大对企业的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施工总包企业编制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覆盖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专项督查,落实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

22.加强检测单位和商品混凝土质量行为的管理。加大检测市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公开曝光和严厉查处检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提升检测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严格产品质量验收程序,禁止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建设。

23.加强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08〕53号),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质量保修责任,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精准施策,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工程质量投诉数据分析,增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对推诿扯皮不履行责任义务的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4.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市级牵总、县级主导、乡级负责、村级落实”四级联动工作机制,2023年6月30 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所有自建房排查整治信息录入全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2025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常态化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巡查整治,遏制增量风险,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5.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和危大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双随机”抽查,规范企业行为,扶持培育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企业,淘汰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加强全市危大工程动态监管,严控危大工程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实施及验收,加强建筑安全专家调研,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26.深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巩固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在建筑施工领域扩面提质。强化体系在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和施工关键环节应用,并作为企业和项目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体系建设的运行质量。强化日常督查、执法,突出建与用,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五、助力乡村振兴

27.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继续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强部门间数据协调共享,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和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改造,年底前完成我市1095户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1296户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并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28.提高基层农房建设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所辖区内各级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业务指导,以乡镇、村等基层农房建设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全面组织开展农房建设管理政策轮训,推动基层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切实加快《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河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63号)等农房建设现行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29.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力度。推进设计下乡,组织科研院校(所)专业技术人员为村民建房提供技术服务,探索建立本地区设计人员驻县(市)、驻乡镇和驻村的服务模式。每县至少指导创建1个示范乡镇(村庄),进一步加大农村住房设计图集的推广应用,向建房村民提供农房设计服务、技术咨询和指导。

30.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乡村建设工匠2500人(含“乡村建设带头工匠”500人)年度任务目标。逐步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探索实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规范建房行为。

31.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四个环节”,按照“五有标准”要求,建立城乡垃圾一体运营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推动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扩能改造,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探索推广“二次四分法”等符合农村特点、农民习惯和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镇)创建。试点县南召县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新野县50%以上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其它县(市、区)20%以上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32.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对已编制或审批的保护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际,进行评估、修编。组织开展县域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创新修缮和利用方式。做好第八批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每县(市、区)挖掘培育2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职教园区减半)以上具有保护发展潜力的传统村落,以村为单位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筹备第七批中、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33.培育发展一批镇级小城市。在卫星镇、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各选择1个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聚集程度较高、辐射区域较广的乡镇,聚力打造一批镇级小城市,推进水电气暖以及交通、医疗、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均衡发展,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切实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4.加快“工改”系统功能完善。积极推进工改系统升级改造后各模块的功能调试,加快在全流程监管系统内配置全流程非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非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时限,大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35.平稳承接河南省住建厅下放事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认定;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

36.分阶段实施“一件事一次办”。紧盯工程领域难点、痛点、堵点,坚持企业和群众视角,积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各阶段主流程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通办”,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套餐服务,实现“一阶段一件事一次办”,加速项目落地开工。

37.全面推行“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制度。向群众、企业提供“标准一致、队伍一体、服务一流”的辅导帮办服务,把解决企业群众“小事”作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推行“你的事我来跑”的“金牌店小二”辅导帮办模式,变“企业群众来回跑”为“政府帮代办”,通过“帮办代办”“数据共享”实现企业无感审批。

七、推动勘察设计转型发展

38.严格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要求,严格勘查设计市场准入,对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整改、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撤回资质资格。大力整治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串通投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资格证书、人证分离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严格年度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明确检查内容,制定检查要点,规范执法监督检查程序;加强对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完善设计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统一、开放的设计市场。加强对诚信信息的分析和应用,完善市场准入清出、设计招投标、市场动态监管等差异化管理,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设计信用市场环境,引导市场各方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培育依法竞争、合理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39.提高勘察设计行业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全市勘察、设计文件全部实现数字化提交,通过数字化审图,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施工图审查系统与“工改”系统全面联通。加快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电子证照运用,确保实现施工图纸数字化提交、数字化审查、过程数字化推送、审查结果数字化出具;推行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确定的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现有模式在施工许可前完成施工图审查,也可选择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施工图审查机构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图,一次性出具审查意见;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深入贯彻《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进行审查。对采用BIM设计、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工艺,且属于标准化、结构简单的住宅和工业等建设项目,优化施工图审查流程,提高审图效率;新建居住区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审查。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

40.推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支持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做大做强。充分挖掘南阳本土设计资源,做好行业服务指导,扶持大型勘察设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中小型设计企业做专做精。以装配式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为代表,开展标准化设计。以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建筑为重点,开展特色化设计;努力繁荣建筑设计创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培育本土设计领军人才,适时举办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评选,鼓励勘察设计企业争优创先,提升勘察设计水平。

41.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企业培育和行业人才培养。在勘察、设计企业培育方面,强化设计理论、基础数据、共性技术、规范标准等基础研究,发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支撑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发设计软件和工具。鼓励市内设计企业与国内外知名设计企业联合竞标,参与重大规划、重大项目,以市场换技术,提升市内设计企业的水平;在行业人才培养方面,引导行业企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加强与省内外知名设计院所和设计大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勘察设计水平。

42.进一步严格勘察设计质量和抗震设防管理。落实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质量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明确勘察设计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数字化监管,运用河南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平台,推进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质量数字化监管,实现全过程数字化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承担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管,执行勘察设计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格追责问责。加强对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对全市新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震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估、技术指导工作机制,提高地震应急处理能力;配合做好全市住建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修编,督促指导地震易发区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及我市有关规定,积极向属地政府及同级财政部门书面申请预算,坚决落实施工图审查费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探索我市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模式,积极将建设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前置。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建设技术要求,在项目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组织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工程地质勘察费用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承担,在土地依法出让时,直接提供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成果,业主单位不再重复进行项目工程地质勘察。

43.全面开展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计南阳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81号)精神,认真研究涉及住建领域的相关工作,积极做优建筑设计、把握城市发展规律;更新设计理念,推动建筑设计凸显城市特色文化内涵、展现城市现代智慧气息、彰显城市绿色发展脉络;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宜居宜业宜游一体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建筑设计格局等方面,仔细梳理相关项目信息,切实做好设计南阳建设工作。

44.加快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进工作。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提供符合建设单位使用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模式。积极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在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项目中稳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与国内先进城市接轨步伐。

45.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规定,积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网上办理工作平台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系统,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和流程。

46.认真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探索建立城市建成区体检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制定城市体检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传承等认真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找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谋划提升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通过全方位评估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安全性、包容性、吸引力,查找城区人居环境现状和潜在的问题与短板,提出对策建议和具体措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没有“城市病”的城市。积极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要求,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各县(市、区)要选择1-2个居住社区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推进辖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居住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47.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严格执行保护规划。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的意见》,积极推进《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9-2035年)》报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豫宣通〔2023〕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及时申报符合标准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公布符合标准的历史建筑,对公布历史建筑数量至今仍少于10处的县(市),要加快普查认定工作。依法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相关规划的制定。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门保护机构,统筹组织、落实、督促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48.做好《条例》宣贯。通过送《条例》进企业、进工地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开展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出台落实《条例》相关配套政策;做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贯培训;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推荐工作,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49.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市县区制定实施细则;配合省厅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研究。

50.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维护民用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开展建筑能耗数据的统计等工作;贯彻《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51.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豫建科〔2022〕25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7号),强力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以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全市域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争赶上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步伐。

52.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强力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建筑装饰与保温一体化等绿色技术,支持星级绿色建筑、重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等优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城镇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砖;加快推广适用于农村建房的新材料、新体系,鼓励有关企业针对农村市场开展全流程设计、建造和技术服务。

53.强化科技引领。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校在城乡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CIM平台应用、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配合省厅培育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定期发布重点实施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组织交流培训和推广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

54.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配合省厅全面复查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加快构建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开展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55.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信息共享尽快摸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底数;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开展工程造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九、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56.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力争年底前所有物业服务小区业委会(物管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7.强化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新机制,积极开展“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美好家园”、“绿色社区”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58.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每季度组织一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每年开展一次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

59.支持物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年度扶持1-3家社会化企业做大做强。

60.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制度管理。按照《南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规定,每年对全市物业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建立物业管理项目月通报制度,夯实辖区政府责任。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61.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积极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市级“优秀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

62.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63.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定力、提升能力、保持耐力。坚持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不断强化党员的干事创业本领。

64.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动并进。

65.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66.扎实开展好“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坚持五项工作原则,坚持“学与干”并重、“查与改”贯通、“建与治”结合、“破与立”并举,推动系统党员干部以更为开放先进的思想观念、更高水平的能力素质、更加高效过硬的工作作风,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纪律作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