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建设部《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落实放管结合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3、建设部《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4、《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5、《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0]3号)。
三、主要目标
通过信用评价,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咨询市场环境,推动南阳工程造价咨询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企业基本状况、从业活动、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以及其他信用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公示等相关工作。
(一)信用评价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标准等;
2、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表彰、奖励、行政处罚决定、整改通知,专项检查、核查、抽查结果等;
3、司法机关的处罚通知(决定)书、判决书等;
4、其他相关信用信息等。
(二)信用评价程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
(三)信用评价方式
采取企业自评(依据《南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分标准》)、建筑业协会参评(依据企业自评进行综合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相结合。
(四)评价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
信用分值由基础分值、优良信用分值、不良信用分值和经营业绩分值组成。计分公式如下:
信用主体信用分值=基础分值+优良信用分值+经营业绩分值-不良信用分值
基础分值为80分,优良、不良、经营业绩分值依据南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加减分目录。
(五)信用评价级别分为AAA、AA、A、B四个级别:
AAA(优秀):总得分为100分以上(含100分);
AA(良好):总得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
A(中等):总得分为60分以上(含60分);
B(较差):总得分为60分以下。
(六)激励与惩戒措施
信用评定等级为AA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以下激励:
1、优先参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工程造价专题研究及需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的活动;
2、监督检查减少抽查频次;
3、其他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激励措施。
信用评定等级为B的企业给予以下惩戒:
1、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
2、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3、其他法律法规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
五、特色亮点
1.顺应改革趋势,建立长效机制
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通知》停止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后,住建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南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出台,顺应改革发展趋势,满足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需求。
2.规范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执业水平
《实施细则》全面而具体的对造价咨询企业从企业经营状况、优良信用、不良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价,引导企业有序高质量健康发展,遏制市场恶性竞争,加强规范咨询服务行为,给造价咨询发展指明方向,引导咨询企业做大做强,提高造价咨询企业竞争力和执业水平。
六、实施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七、实施时间
自《南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