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关于南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分配方案

宛经房【2023】2号


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

关于南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分配方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28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概况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位于南阳市独山大道南段市特殊教育学校西南侧。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共计565套。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44.21㎡、45.88㎡、64.07㎡、69.01㎡,室内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初步满足保障家庭的基本居住要求。

二、租金标准

本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重新发布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宛发改收费〔2023〕52号)规定,此小区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7元(不含水、电、供暖、燃气、通信及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年度缴纳。

三、分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地点: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楼。

四、分配原则

摇号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有关规定进行配租。

五、分配范围

(一)参加本次摇号分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明及《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登记单》进场。

(二)根据市直有关要求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第十九条:申请公租房资格审核通过的轮候对象中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28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心城区户籍,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以及家庭人均住房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其中城镇低保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应保尽保。

(三)考虑房源少、申请家庭较多,最终以自愿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登记单(1200户数)为准,本次摇号分配按申请家庭申报人数分别进行摇号。申请家庭为两人(含)以上家庭共913户,分配户型面积为69.01㎡、64.07㎡、45.88㎡,共计425套;申请人为一人的家庭共275户,分配户型面积为45.88㎡、44.21㎡,共计128套;低保、优抚对象家庭共12户,分配户型面积为69.01㎡、64.07㎡,共计12套。为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本次565套房源配租现场邀请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全程公证。

六、分配场次

此次摇号分配分两天进行,共计十三场,具体如下:

2023年3月13日

第一场:(9:00-9: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二场:(10:00-10: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三场:(11:00-11: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四场:(14:00-14: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五场:(15:00-15: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六场:(16:00-16: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2023年3月14日

第七场:(9:00-9: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八场:(10:00-10: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九场:(11:00-11:50)

73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33套房源;

第十场:(14:00-14: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十一场:(15:00-15:50)

10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49套房源;

第十二场:(16:00-16:50)

65户申请人参加摇号,产生30套房源;

第十三场:(17:00-17:30)

12户(低保、优抚对象)产生12套房源。

七、分配程序

第一步 由公证处对参加本次摇号分配的十三场家庭进行确认,每户家庭的表格顺序代表摇号次序。

第二步 摇号分配前公证处对摇号球进行查验无误后,方可放入号球。

第三步 十三场次的每个家庭按照表格顺序由公证处人员逐一进行现场摇号,每个家庭摇出一个号球,直至摇号完成。

第四步 摇出的球号对应房号的即为配租成功,球号未对应房号的即为空号,视为此次摇号未成功配租。未配租成功的申请人,待有房源时可转入下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摇号程序。

第五步 由工作人员对配租成功的申请人现场进行确认,如申请人对配租到的房源不满意的,可当场到公证处签字确认放弃,对放弃房源的申请人按(宛政办〔2016〕62号)文件规定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步 摇号确定的号球及相应房源由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公证并宣布。

第七步 摇号结果数据刻录光盘,市住建局、市经适房中心、市智圣公证处各存一份备查。

第八步 房源与保障对象分配的最终结果传输到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nyz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投诉举报的与保障对象签订配租合同。

八、工作措施

为保障此次分配工作顺利进行,中心成立安全保障组及咨询接待组,具体负责现场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安全保障组:由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维持场内外秩序,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及时应对突发性事件。

(二)咨询接待组:由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组成,重点做好摇号现场群众引领及摇号分配方案解疑工作。

咨询电话:0377-62262883;投诉电话:0377-63165696

附件:1、房号球号对应公示表

          2、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户型图

            场次人员名单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