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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补充通知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3-11-13 18:03:45.0 来源: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阳市2023年度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宛双随机办〔2023〕5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宛建法(2023)5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建市(2023)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按照抽取对象比例不高于10%的要求,本次随机抽取受

检企业共计89家(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1、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4、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5、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三、有关要求

1、被核查企业需在11月22日前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附件2)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nyszjjzak@163.com),逾期未报送视为不合格,附件中资料需提供扫描件。

2、依据核查结果,企业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依法撤回其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资质。

联 系 人:冯   巍

联系电话:0377-63583166

联系邮箱:nyszjjzak@163.com

附件1:2023 年度建筑业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名单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建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补充通知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