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现将《关于规范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目前,我市农村建筑工匠水平参差不齐,新建房屋质量难以保证,随意改扩建现象严重,全国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频繁发生,为保证农房建设生产安全,提高房屋质量,倡导文明施工,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依据《河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结合南阳实际,制定印发了《通知》。
二、目的意义
规范房屋建设质量水平,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全市各县市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基本原则
一是属地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备案和退出实施动态管理;乡镇、街道对农村建筑工匠在本辖区内的从业行为负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应培尽培。参与农房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须参加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村民建房必须选择经过培训考核合规、证书有效的农村建筑工匠。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8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指导思想及培训目标和管理责任部门,体现了本通知工作重点为培训和管理;第二部分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主要是备案制度和动态管理方面的要求,并对建筑工匠从业行为进行规范;第三部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在培训对象及学时方面较省厅通知新增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为了灵活多样并及能够及时调整新的行业规范要求,按照省厅通知,培训机构和教材方面只做方向性约束;第五部分证书管理部分较省厅通知增加了证书列示内容,由市住建局统一格式,县局印制,统一编号等详细要求,并对原有证书进行了统一规范;第六部分为继续教育方面的规范;最后是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基本按照省厅通知进行了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
五、期限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