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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2-08-29 08:44:56.0 来源:权责清单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科 科技与标准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13年 12 月 11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发布,自201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九条“竣工结算文件应当由发包方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

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

审查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追责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1387691
受理地点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投诉机构
市住建局直属单位纪委
投诉电话
0377-63167604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