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
行政审批服务科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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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
实施对象 | |||||||||
实施依据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五)条“推进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检测评估机构对竣工验收必需的数据进行联合测绘和专业检测评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测绘和检测评估结果办理相应的竣工验收手续,不再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南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试行)》(宛建[2019]164号)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市中心城区内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牵头组织工作,由住建局委托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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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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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
时限要求 | |||||||||
法定时限(天) | 承诺时限(天) |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
备注 | |||||||||
服务电话 |
0377-6138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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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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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机构 |
市住建局直属单位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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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377-6316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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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