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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10:30:50.0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宛政〔2023〕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6日


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市委“一二三六十”工作布局,高水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坚持把促进恢复消费和刺激扩大内需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回升势头,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传统消费

1.鼓励各县(市)持续开展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补贴活动,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组织中心城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将按不超过省辖市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2.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参加“豫鉴美食”、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等活动。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签到打卡、红包派送、盲盒抽奖等促销让利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鼓励各县(市)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并组织中心城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将按不超过省辖市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4.支持商贸流通市场主体丰富优质消费品供给,鼓励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给予奖励,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2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5.统筹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消费促进活动,筹办大型演艺活动、赛事、展会,举办或参加各类消费季、购物节、嘉年华、博览会等活动,实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亮点、周周有场景”。鼓励各县(市、区)对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积极争取省财政奖补(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期限至2023年12月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二、扩容新兴消费

6.鼓励各县(市、区)发展直播电商、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举办直播电商大赛,建设放心消费直播间,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级“土特产”直播电商基地和产业公共直播间。围绕玉雕、艾草、农产品等我市特色产品打造直播电商集聚区,扩大线上消费规模。市财政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奖补支持(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7.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加快推进新兴消费服务综合体建设,大力支持首店、首牌、首发、首秀,创新消费场景,建设一批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慧书店。贯彻落实省促进夜经济发展政策,大力推进夜市示范街区创建,活跃夜间消费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增设夜间临时摊区,大力发展夜间餐饮、深夜食堂、文化娱乐、旅游消费、24小时便利店等夜间经济业态,开发夜间旅游消费热点,积极推动旅游景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景区推出健康、规范的夜间娱乐精品节目或驻场演出项目,支持建立“深夜食堂”“美味餐桌”等旅游美食“打卡地”。每个县(市、区)打造1—2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积极申报省级夜经济集聚区,争取省财政相应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三、巩固大宗消费

8.持续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具体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积极争取省财政的奖补政策(省财政将按省辖市实际财政支出的一半给予补贴的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底),下半年活动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9.繁荣二手车市场,对2023年纳税入统的年经销额超过1亿元且当年增速达到10%以上的二手车经销企业,鼓励各县(市、区)按其二手车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10.积极参加中原国际汽车展、大河国际车展等活动,加大街道社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11.鼓励各县(市、区)充分利用节假日,持续举办房产推介会、展销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市场氛围。组织中心城区举办房展会,因城施策,研究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举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开展促进住房消费系列活动,引导房企采取多种形式让利销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12.继续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和频次,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压缩贷款办理时限。对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不动产登记抵押、发放贷款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激活文旅消费

13.积极参与“引客入豫”宣传推介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优势,举办“南阳文旅推介官”抖音选拔赛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宣传推介我市文化产品、休闲度假产品、乡村康养等四季重点文旅产品及南阳人文历史、自然景观、美食文化等优势资源,叫响“南阳 一个值得三顾的地方”品牌,提升南阳文旅知名度,加大对我市的宣传推介力度,达到“流量变销量”的效果。积极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厅给予我市专项宣传营销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4.实施“引客入宛”战略,用好省、市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奖励政策,对旅游包机、旅游大巴、旅游专列、研学旅游、自驾游等入住南阳、旅游南阳实施奖励。持续开展“畅游南阳”系列活动,不断拓展本地旅游市场,举办“全国百家旅行社来宛采风”活动,引导本地旅行社和外地旅行社加强合作、签订协议,充分释放文旅产业综合带动活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15.抢抓端午、中秋等假日旅游机遇,鼓励各县(市、区)推出新一轮文旅消费券、景区门票减免等惠民政策,积极策划民俗游、美食游、赏花游、登山游、节庆游等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展时尚消费场景打卡推广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出1个以上网红打卡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6.延长旅游景区贷款贴息奖补政策执行期限,对全市 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积极争取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的贴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17.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体育赛事。通过举办“渠首杯”南水北调中线城市乒乓球友谊赛等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多场次体育竞赛表演,拉动我市体育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体育委)

18.贯彻落实延长旅行社补足质保金期限政策,持续助推文旅企业持续恢复生产。对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9.发挥南阳市文化旅游协会作用,组织协调景区、酒店、农家乐、旅行社等推出组合优惠举措,促进住餐消费,组织餐饮及住宿企业联动,开展形式多样、惠民利民的促销让利活动,推出全单打折、消费满减、特价套餐、特价客房等活动,激发消费热情,吸引顾客进店消费。围绕2023首届世界月季博览会等活动,搭建文旅消费平台,推动全市文旅消费持续提质扩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提质消费载体

20.培育一批品牌消费集聚区、步行(商业)街改造提升试点,新建和改造一批菜市场等商业设施,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拓展经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培育一批乡镇商业集聚区或乡镇商业中心,推动一批大型商贸企业向县、乡布局设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1.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文旅企业国标意识,全面助力住宿接待设施提档升级。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甲级、乙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80万元、4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五星级、四星级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开展等级旅游民宿提质计划,组织开展“精品民宿”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南阳市示范性精品民宿,每个标准间给予1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22.做好宣传服务。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沟通,广泛发布各类消费促进政策内容,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扩大影响力和成效。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要强化市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好促销商品质量关,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努力营造拒售假冒伪劣商品、确保商品质量、保证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23.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弘扬“四敢”精神,践行“四个极限”,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市大局,压实任务责任,加快落实促消费、扩内需工作方案各项内容,助推实现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以上率下、干字当头,选好抓手、定好路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督促,分管负责同志要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24.从严督查考核。市经济运行调度指挥部督导服务组要对各县(市、区)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推动形成高效闭环、拼争一流的工作氛围,确保促消费、扩内需各项配套补贴资金精准滴灌到需求终端。在督导服务中发现的对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督促提醒,强化工作质效,确保任务落实、措施见效、目标完成。

相关文件:视频解读: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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