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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6:38:39.0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召开《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内容

《办法》制定的改进建议

三、召开时间

2024年42415:00

四、会议地点

豫宛宾馆三楼301会议室

五、参加人员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8名。其中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各1名,听证代表24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律师代表2名,四区房屋征收部门各1人,房地产协会代表1,房地产企业代表3名、市民代表9人,新闻媒体记者1名)。

市民代表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市住建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由市住建局负责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5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后递交至豫宛宾馆402房间,或发送至邮箱(nyfdcscjgk@163.com)。报名者要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4年48日至422

(三)报名地址:豫宛宾馆402房间

(四)联系人刘静  13937766283  

七、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熟悉听证事项,知晓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听证申请人经市住建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2.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办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书面意见或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书面提交。

3.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2.《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

3.《办法》解读

   

 附件1-3.docx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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