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29号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建房办〔2024〕1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宛建质安〔2024〕29号)等文件精神,经专家组审核,现将南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同时,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充分保障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安全鉴定、房屋隐患消除等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现向全社会征集受理南阳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经备案通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行为。
2.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建筑进行查勘、检测、监测、验算、评定分析,并出具鉴定报告等环节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的行为。
3.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未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的行为。
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有恶意价格竞争及其他扰乱行业秩序等行为。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的行为。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正常工作日。
三、举报受理方式
电 话:0377-63583166
电子邮箱:nyszjjzak@163.com
四、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附件:南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第一批)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