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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2024年第一批)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4-08-02 16:40:14.0 来源: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2024年第一批)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南阳保障性住房供给,市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得指道意见》(国发〔2023〕14号)、《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征集项目范围:本次收购区域为南阳中心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含蒲山镇、红泥湾镇、潦河镇、黄台岗镇四个镇的镇区),空间范围北至商南高速,南至沪陕高速-白河东岸,东至郑万高铁(含高铁东产业组团),西至市辖区行政边界

(二)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二、收购主体及价格

(一)收购主体由市人民政府选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

(二)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三、收购房源要求

原则上以楼栋为基本单位,整栋楼收购。收购房源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单套建筑面积以90(含)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房源项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3.提供房源明细表(含电子版);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并现场送达资料。

咨询电话: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0377-63165696

                             0377-63210066

材料提交地点:南阳市工业路719号104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ybzfbgs@163.com

 

附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docx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