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2024年第一批)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南阳保障性住房供给,市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得指道意见》(国发〔2023〕14号)、《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并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集项目范围及期限
(一)征集项目范围:本次收购区域为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含蒲山镇、红泥湾镇、潦河镇、黄台岗镇四个镇的镇区),空间范围北至商南高速,南至沪陕高速-白河东岸,东至郑万高铁(含高铁东产业组团),西至市辖区行政边界。
(二)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二、收购主体及价格
(一)收购主体:由市人民政府选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
(二)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三、收购房源要求
原则上以楼栋为基本单位,整栋楼收购。收购房源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相关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单套建筑面积以90(含)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120(含)平方米,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房源项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3.提供房源明细表(含电子版);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征集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并现场送达资料。
咨询电话: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0377-63165696
0377-63210066
材料提交地点:南阳市工业路719号104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ybzfbgs@163.com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