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第三批南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及周边历史风貌的完整。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