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运红等九十三户申请家庭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2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相关规定,经审核,李运红等九十三户申请家庭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相关条件规定,现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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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