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截至8月1日,全市确定具有装饰装修企业一级资质的147家,具有装饰装修企业二级资质的1122家,现将全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规范装饰装修市场行为,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同时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装修人委托具有相关应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接工程,避免纠纷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装修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信息的通知.pdf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