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事项中介服务收费参考》(宛建房〔2021〕1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2024年10月11日
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产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事项中介服务收费参考》(宛建房〔2021〕1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