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张弛等三十三户申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公告

张弛三十三家庭承租、轮候期间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规定拟取消张弛等三十三户家庭承租资格。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取消承租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名单见附件)。

 

联系电话:037762262885 

附件:三十三户名单.pdf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