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陈桂霞等十四户申请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公告
陈桂霞等十四户家庭经公开摇号,成功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关于印发<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宛房产〔2024〕15号)相关规定,拟取消陈桂霞等十四户家庭承租资格,现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取消承租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名单见附件)。
联系电话:037762262885
特此公告
附件:十四户人员名单.pdf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