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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谦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注销事项的公示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4-12-26 15:35:03.0 来源: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河南谦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建设工程企业申请注销事项的公示

 

现将河南谦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注销事项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1、河南谦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6MACRJFLW3H,企业法定代表人谢琴,申请注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88555)。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2、河南素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CDPMM159,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春芳,申请注销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95755)。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3、河南松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1MA9M119Q1T,企业法定代表人裴利刚,申请注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650768)。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4、河南海工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CCCWECXP,企业法定代表人徐晨晨,申请注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648148)。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5、河南居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2MA9NP6DMX0,企业法定代表人朱立平,申请注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43349)。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6、河南尼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9M1YHN8A,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春芳,申请注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41555)。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7、河南娇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9NP5530P,企业法定代表人毛立鹏,申请注销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36699)。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8、河南沛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9M2U2L0C,企业法定代表人史珂,申请注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42565)。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9、河南盾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9M2AJF5N,企业法定代表人何恒涛,申请注销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543033)。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10、河南汇康砼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D8UH1C2T,企业法定代表人曹瑞倩,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681060)。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11、河南昇弈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3MAD86UWL80,企业法定代表人许蕾,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674894)。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12、河南浩通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DA8C5F0C,企业法定代表人91411300MADA8C5F0C,申请注销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674860)。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13、河南华亿天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1411300MA44W9904X,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建华,申请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编号D341183455)。公司承诺,愿承担因该项资质承揽工程引发的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

现将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北区33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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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