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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5-03-10 10:51:45.0 来源: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住建局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建筑业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增强建筑行业诚信意识,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定于20253月104月15日,开展2024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

二、评价方式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作采用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自动评价方式。根据系统收集的企业优良及不良信息,自动计算出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与发改、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或平台进行数据推送共享,结合实际运用到工作当中

三、信用材料申报流程

1.各建筑业企业登录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w.nanyang.gov.cn),点击下面专题专栏“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链接,或直接输入(http://111.6.77.32:9001)进入评价系统页面;企业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新企业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录入相关信用信息及佐证材料

2.建筑业企业应于2025415日前,完成20244月1日至20253月31日期间所产生信用信息的录入上报工作,逾期未填报的,信息不补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4月20日前将辖区参评企业全部信息审核完毕。

3、各建筑业企业应对所申报的信用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不良信息隐瞒不报的,加倍扣除相应分值;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相应项目分值加倍扣分。

4.各相关企业应按照评价要求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关内容,在填报各类信用信息的同时,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其中,建筑业产值信息应以上报统计部门的2024年度统计数据为准,纳税信息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或年度报表)为准,除建筑施工企业外未达到统计入库条件的其他类型企业,建筑产值以年度报表为准。

5.企业注册地不在南阳市的外地在宛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应及时登录系统,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

6.企业在填报“基本信息”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基本信息”有变更的,系统及时更新。

(注:产值和税收信息以2024年度为准;其他优良和不良信息以20244月1日至20253月31日期间所产生信息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切利益。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信用信息评价报送工作,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此项工作。要加大对本辖区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二)公平公正评价。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按照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在信用评价过程中打关系分、人情分要结合“良好信用分值表”和“不良信用分值表”中的内容,按照“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录入、更正和异议处理工作

(三)如实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予补录同时,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统计、水利、交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监管部门协调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报送及审核工作

五、技术支持及咨询电话

企业在系统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可以通过工单系统详细反馈(上传相关页面完整截图)。PC端网址:http://workorder.jzybd.com/#/?id=nyxypj(推荐)手机移动端可扫描二维码填写: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如有政策问题或审核问题,可咨询市住建局联系人:王虎联系电话:0377-61165970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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