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住建局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建筑业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增强建筑行业诚信意识,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定于2025年3月10日至4月15日,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
二、评价方式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作采用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自动评价方式。根据系统收集的企业优良及不良信息,自动计算出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与发改、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或平台进行数据推送共享,结合实际运用到工作当中。
三、信用材料申报流程
1.各建筑业企业登录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w.nanyang.gov.cn),点击主页下面的专题专栏“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链接,或直接输入(http://111.6.77.32:9001)进入评价系统页面;企业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新企业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录入相关信用信息及佐证材料。
2.各建筑业企业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产生信用信息的录入上报工作,逾期未填报的,信息不再补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4月20日前将辖区参评企业全部信息审核完毕。
3、各建筑业企业应对所申报的信用信息真实性负责。对不良信息隐瞒不报的,加倍扣除相应分值;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相应项目分值加倍扣分。
4.各相关企业应按照评价要求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关内容,在填报各类信用信息的同时,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其中,建筑业产值信息应以上报统计部门的2024年度统计数据为准,纳税信息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或年度报表)为准,除建筑施工企业外未达到统计入库条件的其他类型企业,建筑产值以年度报表为准。
5.企业注册地不在南阳市的外地在宛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应及时登录系统,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
6.企业在填报“基本信息”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若“基本信息”有变更的,系统应及时更新。
(注:产值和税收信息以2024年度为准;其他优良和不良信息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所产生信息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信用信息评价报送工作,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此项工作。要加大对本辖区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的行政处罚等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误报。
(二)公平公正评价。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按照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在信用评价过程中打关系分、人情分;要结合“良好信用分值表”和“不良信用分值表”中的内容,按照“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录入、更正和异议处理工作。
(三)如实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一律不予补录。同时,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统计、水利、交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监管部门协调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报送及审核工作。
五、技术支持及咨询电话
企业在系统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可以通过工单系统详细反馈(上传相关页面完整截图)。PC端网址:http://workorder.jzybd.com/#/?id=nyxypj(推荐),手机移动端可扫描二维码填写:
如有政策问题或审核问题,可咨询市住建局联系人:王虎,联系电话:0377-61165970。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