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零星房源轮候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市本级保租房分配效率,有效解决轮候家庭多次公开配租轮空问题,确保保租房(公租房)公平公正高效分配,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2〕2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及南阳市房产中心《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保租房(公租房)配租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保租房零星房源轮候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适用房源
退出及其他渠道筹集的零星房源,且单月内可配租房源不大于30套时,采取在零星房源轮候库内按照优先保障和综合评分排序轮候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对象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申请并通过公示取得市本级保租房承租资格的保障对象。
其中优先保障对象为:
A类(应保尽保):中心城区户籍的城镇低保无房家庭。
B类(优先保障):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
2、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
三、申报时间
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5月9日,集中接受申报。自2025年6月起,每月10日(含)前,常态化接受申报。
四、申报地点
市房产中心住房保障运营科(张衡路市不动产中心大楼1303室)
五、申报流程
1、轮候申报
优先保障家庭及非优先保障家庭按照各自类型,填写市本级保租房(公租房)零星房源轮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可选择不超过两个意向配租小区。
2、综合评分
按照申报家庭提交的资料,市本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优先保障家庭按照申报时间排定次序;非优先保障家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定次序,分数相同的按获得承租资格时间排序;未申报家庭暂不赋分。
申报家庭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市本级保租房承租资格。
3、公示公告
对提交资料的申报家庭,经市本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及市审信局“爱南阳”APP进行公示,经公示无有效投诉的在市住建局网站及市审信局“爱南阳”APP进行常态化公示公告,随时接受社会监督。零星房源轮候库首次建立后,零星房源轮候申请工作转为常态化受理,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及市审信局“爱南阳”APP公示房源配租结果及新申请家庭综合评分情况,每月更新一次。
六、其他事项
评分标准及其他要求详见《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咨询电话:62262876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