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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5-04-11 15:46:59.0 来源: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

 

楼顶漏水、外墙脱落、电梯损坏……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和改造。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如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就大家关心的一系列涉及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问题,现在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问题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条件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属于共用部位或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二是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满后,才能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三是需维修部位列支范围内的维修资金交存至市房产中心维修资金专户;四是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

问题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

其中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房屋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走廊、门厅、楼梯间、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设备层、非产权式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不同楼幢房屋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给排水管道、公共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道路、绿地、路灯、停车设施、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费用不得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问题3如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符合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条件的,可以由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未成立的为相关业主)或受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相关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维修资金使用窗口进行申请,相关工作人员将根据维修项目的情况向申请人出具《南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收件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人按照相关内容提供受理所需的要件即可。也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使用。联系地址:南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维修资金使用窗口,联系电话:61387895。

问题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立即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过半数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一)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屋面、外墙渗漏的;   

(三)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的;    

(四)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   

(五)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

(六)其他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