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建筑业类企业:
依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通知》(宛建〔2020〕25号)及《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筑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宛建设〔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信用评价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认定,通过网上公示、申诉等程序,确定206家企业为AAA级、446家企业为AA级、 1201家企业为A级、 10家企业为B级,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同时,请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评价结果及出台的相关惠企政策要求,对建筑业企业在市场准入、创先评优、动态监管服务等方面按照差别化管理予以落实
附件:2024年度南阳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审核结果汇总表.pdf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