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单位:
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我局对南阳中梁汉承置业有限公司等8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过期情况进行了公示,2家企业提交了异议申请。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剩余的南阳中梁汉承置业有限公司等7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企业不得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属地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后续事宜。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