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南阳市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悠久,辖区内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遗存分布广泛。随着我市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2024年8月经省政府批复的《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和2024年度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专项评估时均明确指出,要求我市尽快制定出台《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为加强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推动我市优秀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南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的实施,将为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规范化管理,将推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动能,助力提升南阳城市文化品牌影响力。

二、起草依据

《办法》的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南阳古城历史街区保护及修复整治规划(2019—2035)》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参考了其他城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计6章,44条,主要包含总则、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因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原则、保护主体等,确保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得到全面保护。第二章为保护规划,明确了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并对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提出具体要求。第三章为保护措施,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不同对象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第四章合理利用,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同时,注重历史文化名城的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持续推动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第五章为监督管理,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禁止行为、违法追责。第六章为附则,明确本条例的用语含义、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解读机关、解读科室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科室:设计科

联系方式:61163898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