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截至 5月7日,全市确定具有装饰装修企业一级资质的108家,具有装饰装修企业二级资质的782家,现将全市装饰装修企业资质 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县(市、区)装饰装修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规范装饰装修市场行为, 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同时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引导装修人委托具有相关应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接工程,避免纠纷 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装修人的合法权益。
2026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15893576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