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2025年7月15日各县(市、区)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工作,并已责令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撤回河南巴尼建设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所取得的相应资质。因《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