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2025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考核要求,我局于2025年7月28日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撤回南阳市四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所取得的相应资质。因《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企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撤回企业资质名单.xlsx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