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关于拟取消宋明明等4户保障性租赁住房 承租资格的公告

南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zjw.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6-08-04 来源:

宋明明4家庭承租和轮候期间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条件”。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6〕62号)规定拟取消宋明明等4户家庭承租资格。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取消承租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名单附后)。

另,恢复金绍波身份证412925********492X承租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7--62262885

 

2026年8月4日

附件:4户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