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中心等相关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专家学者:
为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现拟筹建南阳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住宅物业服务领域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阳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履行专家职责;
2、熟悉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行业规范和服务技术标准;
3、具有物业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会计师、水电工证、电梯安全管理、消防工程师(设施操作员)等物业管理所需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有物业管理从业经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具有物业管理或相关从业经历三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具有物业管理或相关从业经历五年以上);
4、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的研讨学习活动,在开展的学术活动中提交论文及在房地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所管项目近五年曾被选为市级(含市级)以上观摩示范点或获得“美好家园”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5、在价格、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可直接另行推荐;
6、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价格、物业、财务等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
7、被聘为国家、省、市专家库成员,本人自愿可直接聘任;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严重失信行为人记录的;
(六)所管项目近五年曾在县级(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年度被连续曝光三次或累计曝光四次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范围
南阳市域内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方式
采取单位(企业)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四、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南阳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所在单位(企业)出具意见。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物业管理科。
3、住宅物业管理科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对评审通过的专家在南阳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如无异议录入南阳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库。
五、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前,逾期不再接收相关申请材料。
2、联系人:勇峰,0377-63583169。报送地址:市工业路与红庙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节水服务中心四楼楼梯北侧住宅物业管理科
2025年9月2日